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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林集团30亿元绿色项目收益债券获准发行


发布时间:

2017-05-26

511日,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泉林集团非公开发行30亿元绿色项目收益债券。这是2015年国家《绿色债券发行指引》印发后,核准发行的全国第一支绿色项目收益债券

泉林集团此次发行的绿色项目收益债券,是以子公司黑龙江泉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为发债主体,期限7年,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,分销商国开证券组成承销团,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,所筹资金将全部用于黑龙江泉林二期项目——年处理35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。该项目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,生产本色系列纸品和黄腐酸肥料,实现了秸秆资源高附加值全效利用。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减少秸秆焚烧、雾霾、温室气体排放、森林砍伐等环境污染,并促进农业提地力、提品质、增产量、减化肥、减农药等问题解决。

绿色项目收益债作为一种创新型企业债券,主要评价项目环境效益及未来收益。首单绿色项目收益债券花落泉林,充分体现了国家发改委对“泉林模式”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高度认可,及对泉林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的大力支持。

此次获准发行绿色项目收益债券,是泉林集团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重要突破,不仅降低了融资成本,拓宽了融资渠道,为企业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,也为“泉林模式”在全国资本市场起到了巨大宣传作用,对快速推进泉林集团在全国布局秸秆综合利用项目,实现年处理5000万吨秸秆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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